主題: 幣圈詐騙
瀏覽單個文章
hillhs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36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現在問題在於法官信不信,
如果法官認定他就是中本聰 (這部分就是看雙方證據效力),
那他就可以用中本聰(發明人)的身份做很多具有法律效果的事情
(包括排他性授權或開始收權利金等等)。
所以聯盟才會想發起訴訟。


譬如銷毀了460億美元的私鑰??


看起來是位被起底過的騙子...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7%B7%E7%89%B9
__________________
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舊 2024-02-06, 08:28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illhs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