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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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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要在台灣先翻譯成英文,辦理完國內驗證,再經國外機關驗證過,才能成為正式文件。
我記得沒那麼好搞

每個國家規定不盡相同…有的超會找麻煩的
像「我就是我啦」兄所說的擔保人,有的還會規定得找當地的律師才行
就連翻譯過後的文件律師也要蓋章才行

最好是你老姐要先問過當地要收怎樣的文件(如格式什麼的…)
跑一趟去問一下,應該有範本可以影印
台灣這邊再做給她就好了,不然弄好了搞不好人家又不收

問仲介有沒有在幫人家做可能比較簡單
舊 2007-08-15, 02:2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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