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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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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厝漢
之前不是有一張圖 從國外買一些 保建食品回來 判的 可能比殺人還要重

重點不在罰錢的金額,而是拘役的天數跟這痴漢的行為和意圖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只要加害未墜,受害者未受實質傷害,都可以輕判敷衍了事,這法律不是保護人是
保護畜牲的。
舊 2024-04-16, 01:0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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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