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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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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沒問題
我覺得那個戴錫欽有點搞笑啊…
你市府要抽成?
你自已市議會決議買回大巨蛋啊。
跟本就不用抽,賺多少通通都歸市府。
要是賠,那市民買單喔,很好啊,遠雄再提新約,每個活動遠雄都要拿固定利潤,但是如果賠錢,市府要付給遠雄短缺的利潤喔。

而且,市府自已一毛都不出,還要拿走別人的地上物?

大巨蛋確實是能分潤的
有些地方地主確實確實比想像中更有有發言權

超商理論上禁止加盟主私自進貨兜售
但實際上有些地點
找不出相近條件能開第二家
地主要自己進一兩件東西賣、不開發票
只要不是太離譜
超商總部通常會閉一隻眼
要不然撕破臉
解約讓地主轉投其他超商品牌
損失更大

引用:
大巨蛋營收分潤說明
111-05-31
https://dome.gov.taipei/News_Conten...5F80750311FB50D

體育局長李再立表示,依照市府提供的分潤機制,當大巨蛋營業收入未超過預估營業收入總額時,
將按預估營收總額的0.6%收取計畫營收分潤;也就是說,縱使實際營收未達預估目標,
仍會按預估營收計算,以保障市民權益。另外,當實際營收總額超過預估營收總額時,
則分級收取超額營收分潤;就未超過預估營收120%部分,按該區間數額的1.0%計收;
而超過120%部分,則按該區間數額的1.6%計收。也就是說,未來實際營業狀況越好,
市府的分潤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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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23, 11:3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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