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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sc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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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720
引用:
作者bebo1210
難就難在修法二字。
第四台憑什麼如此膽大妄為?因為立委與地方勢力結合,競選時立委也必須經由插播****來提高知名度,更甚而插股第四台。那一個立委會立法斷自己的財路?

所以這個亂象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徹底會改善的。

引用:
作者bebo1210
頻道商除了賣頻道給系統商,也要賣****才能增加利潤,一旦****商發現效果不如預期,自然會退出該頻道,哪個白痴樂見這種結果?espn同意第四台插播****?果真如此的話,就該昭告合作的****商,「貴公司購買時段播出的****,若被系統商插播****,則不予負責。」

頻道商是不會做損及自己利益的事情,當我向ESPN反應時,對方除了說如果有錄到業者違法的事實,必須附上你的真實資料,而且不保證資料不會外露,第四台會不會改善又是一回事之外,還說觀眾也可以向他們的****主反應,例如您看到****正在播台灣大的****,卻被切成第四台自己的****時,觀眾自己也可以將錄下的證據向台灣大反應,ESPN是不會去側錄所謂的插播****,言下之意就是不去管,如果你是廣告主,當你知道會自己的****被插播蓋掉,那你還會在他們的頻道打****嗎?

真搞不懂誰才是頻道商,頻道商、縣(市)政府都在互推責任,反正新聞局也管不到,你就算寫信到總統府、新聞局,最後還是交給地方政府。
舊 2005-06-26, 07:2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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