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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kyb456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031
別想當好人
尤其是面對警方的證據已不利於您的時候
看多太多例子了
警察的種種作為,絕對是利於不能得罪的那一方
這是這個社會造成的,我也不想太苛責他們
目前看來,你自己要主動爭取
讓證據能明確表示是對方的過失
最好能在上法院前先讓對方知難而退(就算是小賠一些也無訪)
不然上了法院
我不曉得"應注意而未注意"會不會又.....
舊 2006-05-12, 06:3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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