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RJ00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0
隨便搜一下
營業員黃志偉 誠信大有問題↓ 康和期貨業務員部落格違規提供交易研判遭罰

( 2008/07/16 18:18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08年7月16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表示,康和期貨公司登錄為期貨受託買賣業務員黃志偉,利用其在網際網路設立個人部落格,轉貼網友內容,向期貨交易人或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個別期貨交易契約未來交易價位研判、建議或交易策略建議之情事,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證期局指出,針對康和期貨業務員違規,依期貨交易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命令康和期貨停止業務員黃志偉1個月業務執行。

※當初就是看你部落格報價才開戶, 原來你這樣是違法的

營業員黃志偉 副理 行動電話: 0917572XXX 請妥善處理,後續會再做更大公佈動作

對我的三筆人工平倉,未經我同意,已違法侵害我的權益
舊 2008-11-24, 09:47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J0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