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30
引用:
國籍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國籍 及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應具備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之要件, 另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其以我國人之配偶身分提出申請,
係以婚姻真實為前提,為使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有一致且明確之認定依據,特訂定本原則。

沒辦法透過結婚歸化國籍
但依配偶身分拿工作簽證
說不定還是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4-04-27, 02:32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lthfirs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