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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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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可以不要有低消嗎?低消到底怎麼算?

在法律上,消費者同意的方式,可能是口頭同意、抑或者,以行動表示同意該約定,
比如說:經過店員告知最低消費的約定後,消費者繼續點餐者。

反之,如果消費者拒絕該約款,雙方間自然沒有發生最最低消費約定的法律效力,
但雙方既然沒有成立餐飲消費方面的約定,餐廳原則上亦有拒絕消費者上門的權利。

最低消費要讓消費者同意,才會成為雙方的約定內容,
所以餐廳的服務人員本應告知消費者關於最低消費的意義及內涵。

此外,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簡單的說,如果企業主所訂定的定型化契約約款意義不明確時,應該要做成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因此,如果餐廳僅記載最低消費的約款,其約定內容不明確時,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
應該要做成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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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知,就算是服裝店,如果進店後[NO]口頭告知低消規則,

後續如有低消爭議,對於消費者可以上訴消保會以保障自身權益。

PS.
口頭告知低消規則,還有心情繼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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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20, 10:0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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