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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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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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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女裝店沒買也得付錢 貼告示「低消60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VAXuSg9wjM&t=99s

對於餐飲業低消的理解
佔了人家的位置,至少要消費
如果坐下來,發現餐點不適合
馬上離開,就算有低消,餐廳也不可能收取任何費用

這家女裝店定的規則,不是低消而是門票費
進入就一定要消費
如果不配合直接離開,會有什麼後果?
關門放狗?或是報警告消費者?

消保官說只要店家有說明就不違法
可是這小小的公告
而且是賣衣服的,誰會注意
不小心一推門進去...多問兩句
六十元就飛了,硬要買一雙襪子才能離開

店家如果不是故意的
為何不只做預約,在門口張貼不對外開放營業
     
      
舊 2024-04-20, 06:3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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