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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s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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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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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銀★(砍掉續練)
民法改一改好了.....女生滿16歲可以結婚,好像沒提到能不能修竿生小孩

自明年(2023年1月1日)開始,民法就成年年齡與相關結婚規範有了新的規定:

*第12條:滿18歲為成年。

*第980條: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第989條:結婚違反第980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本條未修正)

*第981條:(刪除)
*第990條:(刪除)

依修正結果來看,只要滿18歲就是成年人、而且滿18歲才可以結婚,所以等於「成年人才可以結婚」,如此一來,理論上就不會再有未成年結婚的情形,因此,立法者才會把「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相關規定刪除


但假若有未成年人(如所述明年變成「男17歲、女18歲」的情形)依舊偷偷辦理結婚登記並順利完成時,一樣依第989條規定,婚姻關係還是有效,只是有可能會被撤銷而已

至於第981條關於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規定,已經被刪除了,所以明年「男17歲、女18歲」想結婚的話,其中17歲的未成年人部分,雖然從法律面來說,不用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結婚,但在戶政機關進行登記時(第982條),即有可能被戶政人員發現而不准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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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自由的代價,就是要學會忍耐孤獨!不管悲喜,只能自己承擔!有時,歡喜的事也會被無處訴說的情景攪成一股淡淡哀愁!
舊 2024-04-14, 12:52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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