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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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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貴婦奈奈家人密藏的5戶豪宅,全在台北市內湖區五期重劃區新富街及行善路333巷間,房屋所有人分別登記在貴婦奈奈、她擔任董事長的端健生技有限公司、老公黃博健、小姑黃千芳及小叔黃博鴻名下"
這樣幹等同僅有小叔的可能擦邊球不被封外其他都會被扣吧
且特別是她老公及她老公掛名的公司名義下肯定被拿去抵債
另外新聞又提到
"貴婦奈奈夫妻買下這2戶豪宅,還分別向台北市內湖農會貸款3600萬元"
感覺起來可能只有用小姑黃千芳的比較能說是洗錢吧
只是同是關係人這個洗法擺明就是落跑後被扣光光!?
看權狀也都是幾年前買賣的
洗錢這樣洗~落跑時用不著、帶不走落跑後也處理不了?
加上貸款的因素
這些不動產被拍掉後實際能抵付欠的債務可能只不到3成...
看起來比較像幾年前這口子還以為自己前景一片大好



大哥分析很有道理, 跑路前拿現金買房, 不利跑路,
大哥看法比記者高明
舊 2019-04-03, 05:18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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