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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EOOT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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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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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的最納悶的地方是

呂炳宏店長要為員工謝依涵殺人,而連帶要賠家屬368萬

這好像是台灣第一件是員工殺了人,雇主卻要賠償的案例?


以後雇主要是看見員工跟客人關係太好

可能要趕快把該員工解雇掉

免的就是因為關係太好,都到客人家的家裡作客,有一天起了貪念想偷人家的珠寶,甚至為偷珠寶殺人

結果店長卻要因此而賠對方錢
舊 2017-04-19, 07:45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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