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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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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
引用:
作者MUS
1. 過去的建築是以國內消防法來檢視, 符合規範後才會開始興建(因為涉及管路, 避難空間等設計), 101也是符合當時法規規範要求, 但是並不符合現在市府的要求.

2.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11/32804111.pdf
第8頁提到 101消防的做法
101大樓高樓層起火後若又停電, 根本就不可能逃到一樓平面
所以101的消防是直接透過1. 可以撐3小時的防火建材 2.灑水設施 3. 防火牆 4. 設置安全避難室作為暫時收容.
逃得了的靠前3項來爭取時間, 逃不了的靠避難室來躲
你自己想想看, 101大樓尤其是高樓層, 是否滿足市府的要求"15分鐘內全員避難到戶外"?

3. 所以你贊成若101不符合目前市府要求就該拆除嗎? 這可是直接影響消防安全.
你認為舊違建就可以緩拆嗎? 實際上柯P之前震怒的違建就是列在緩拆, 一樣燒死人.

你真認真,下午才上班?

我先下班了
舊 2015-04-16, 03:3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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