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緊急煞車?無甩尾?
應該也沒有危險駕駛吧?
官方背書呀!
話說林姓女士也被告還是現行犯(?),她的行車紀錄器怎麼沒被檢視也沒被查扣呢?
從那張照片來看玻璃的確是沒破,不過按照說明會的說法這只能說明在鎮江街之前是完整的!
可是從這張照片來看,當時在車前的民眾應該是少數的!
看來是因為車子不顧前面擋車民眾而繼續開動才會引來其他民眾.
至於正圓車的行車紀錄器有沒有加工空間誰知道呢!
沒把行車紀錄器公佈的一天,這個疑問只會更加深印象.
引用:
作者CafeJazz
重新整理一下
目前出現的5段影片~按照時間發生前後~以偶數編排~方便如以後有新影片出現排順序
1.影片2=監察院門口監視錄影機
2.影片4=蔡正元走出監察院~一路推擠直到上車
3.影片6=有媒體追逐~再過了鎮江街~還未到林森北路那一段
4.影片8=(上面說的影片A)~林女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5.影片10=(上面說的影片B)=路人B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1.
影片8的~2分32秒(對照林女記錄器時間17:01:15)~還在蔡車後面
影片8的~2分35秒(對照林女記錄器時間17:01:18)~切入左邊車道檔車~停在蔡車前面緊急煞車~林女車子靜止
影片8的~2分36秒(對照林女記錄器時間17:01:19)~蔡車追撞林女車子~林女車子有菜車追撞後的震動
這樣有錯請直接點出來~不是更有說服力
紅燈違規左轉~逆向行駛~這都很清楚是違規的
差別在蔡車主張~緊急避難~能不能成立
5月1日~林女母子在2位律師陪同下~至北檢提出告訴~反控蔡正元誣告.殺人未遂.毀損~並有發表聲明
林女說~(節錄媒體採訪~發表聲明影片~一字未增減)
我什麼也不懂~就純粹救人
自己沒有很多人可以陪同開記者會
那希望他高抬貴手
林女兒子說~(節錄媒體採訪~發表聲明影片~一字未增減)
我看到他撞我媽媽的車的時候
發現他準備肇事逃逸
所以我就隨手拿了一把摺疊傘
下去敲他副駕駛座的車門
(以上過程在4秒鐘完成)
說了半天~把車子開到中山一派出所~到底有啥詭異~我看不出來
你也不肯直說有啥陰謀~詭異之處
有誰看的懂你要說的
2.
蔡車遭到攻擊部分
1.在鎮江街遭年約50歲白髮男子做一"洞做"導致玻璃破裂
2.在長安東路遭檔車~對方車上下來黑衣男攻擊(林女已自稱兒子拿雨傘攻擊)
你要說~其他地方是沒有受損的.~我存疑~但沒證據反駁~你說了算
3.
你說~如果他們說正圓車玻璃沒破是造假,那就代表真的沒破?
真的不懂你的邏輯~如果造假=玻璃破裂是加工~那還是有破裂
1.林女~2.林女之子~3.林姓趴車男~4.另一頭髮染色趴車男
這幾個不出面指控蔡有造假~當然沒問題
只是有疑問~能證實蔡正元造假~有何不為
4.
同上面第1點~中山一派出所部分~到底有啥詭異
5.
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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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點出來你大概還是在堅持一秒,而且這是你的功課.
現在一秒說不存在了所以要換個說法了嗎?
既然你提到緊急避難....不得不說這點成不成立還是兩說.
而在這之前,就像你說的危險駕駛以及交通違規都是清楚的有發生.
所以現在影響駕駛視線的說法還要再提嗎?
對於說明會我可沒說詭異喔!
我只說有趣,而且有趣之處我也說過了.
如果你不清楚,就像我上一篇說的,我不打算去說明.
說真的,要是林女士的行車紀錄能在正圓說明會的後面公佈就好了!
那鐵定更精采!
2.不是沒證據反駁....而是證據就在那.
3.看來你還挺糾結這點....而且也搞錯重點.
先不論這四位對玻璃有沒有破的看法與細節,你必須搞懂一件事,這四位對於玻璃這件事是有時間上的差異性與空間上的差異以及身分上的差異性.
那麼問問你假設他們這四位站出來說玻璃的事.
統一口徑時你打算相信誰?正圓or這四位?
要是四位不同說法時呢?你要信誰的說法?正圓or這四位中的任一位?或任兩位?或任三位?還是全信?
還是任君挑選,哪一位符合你的想法信誰的?
知道重點在哪了嗎?
在行車紀錄器沒公佈之前,這種說明是沒意義的.
4.在行車記錄器沒公佈前你就這麼相信這個說明會?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