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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kyang
你弄錯了,二代健保是要求雇主發錢時就先代扣,本位主義作遂,健保局不相信國稅局資料,也不願意等隔年稅收時再一起收。
所以所有公司給個人的錢除了發正常薪水以外,都要另外印繳費收據,先扣下2%,到銀行繳給健保局。明明這些資料年底都會整合到國稅局,隔年個人在繳。偏要讓銀行賺手續費,印表機賺墨水錢,搞的所有公司人仰馬翻。
公司的稅收真的沒差,但手續真的很煩。


我又研究了一下, 覺得應該沒錯.

參考資料
http://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
22570_1_二代健保重要說明-投保單位(1小時)_置網路1210.pdf

在這份資料裡就有雇主應繳的補充保費(p44)
注意,這跟代扣義務是兩碼子事.
雇主要繳的補充保費公式長這樣
(投保單位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受僱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x 2%

然後p.45有解釋薪資所得包含哪些?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不在此限。

所以雇主發任何的獎金給員工,都要繳2%的補充保費,
這不包括員工自己要負擔(而由雇主代扣)的部分.
舊 2012-12-29, 12:18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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