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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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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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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9
引用:
作者平妹
不過貼出公文

陳述事實

何來誣辱之罪


跟貼公文無關,我前面不是有說有人在前面亂罵一通嗎?陳述事實當然沒問題,有錯也當然
可批評,但情緒性字眼如米虫廢物等就涉公然污辱囉...
舊 2009-05-04, 11:3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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