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朋友聚餐結束,騎機車在回家的路上經過一個紅燈
綠燈後,我的車跟在一位阿伯車後,可是他不知道什麼原因卻急煞
(說是急煞其實因為紅燈剛過剛起步 速度也才1x公里左右)
我跟阿伯後面大約1.5公尺,這種速度當然停得下來不會去撞到阿伯
可是停下來大約1秒鐘後,我的車屁股被親了...
撞我車的是一位大約30歲的女生,一臉驚恐..(可能是我長得像壞人吧)
而且我也是滿生氣的 這麼慢的車速妳也能撞得上來...
一下車劈頭就問她 妳騎車是不看前面的嗎? 那女生可能慌了..
卻反過來指責是我跟前車跟得太近....聽到她的話 我也冏了 只能回她 至少我停得下來阿..
看看雙方的車 她的車沒事 我的後擋泥板放置車牌的地方幾乎被撞斷....
對方有意賠償,看修理費用多寡她再如數支付然後....要我留下手機號碼給她...
現在是我撞妳還是妳撞我阿..怎麼會是我留號碼給妳
後來看他好像真的受到滿大的驚嚇 想說也沒出什麼大事 時間也滿晚的了 就不想跟她計較走人了....
關於行車距離到底要怎麼介定
難道我真的跟車跟太近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