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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s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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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0
關於跟公司簽約問題(長期飯票or賣身契)

最近剛在新公司(竹科小公司,公司人數100多人,有上櫃,無上市)滿三個月適用期,
其實我算是剛畢業的新鮮人(役畢),
新公司所做的方向, 跟我研究所所學並無相關,
所以一切都是邊學邊做,
但上司很看好我, 也很讚賞我, 適用期滿之後加薪10%,
進而跟我談簽約事項,
上司打算想跟我簽下四年的長約, 但是上司也老實跟我說公司之前並沒有這樣的先例,
所以也不清楚, 該怎樣的薪資模式比較適合這樣的長約,
因此公司把這方面的薪資條件讓我自己提出,
公司再定奪看看是否能接受,
上司有跟我說, 公司打算在薪資條件上從兩個地方跟我談,
一是除了一般員工年終股利現金分紅外, 還會再多配三到五張公司股票給我(公司股價10-20多塊),
二是每年薪資調漲幅度,
因為公司雖小, 但有很好的上司賞識, 所以也還不至於不會做的不開心,
而且上司叫我不要客氣, 盡量提出自己想要的薪資內容,

所以我想請問的問題是, 這樣的條件算好嗎, 該怎樣定下每年要有多少%的薪資調漲,
還有聽說因為年終分配的股票要開始科稅, 很多人說可能以後薪資會向外商公司看齊,
就是月薪往上調漲, 而年終股票分配調降,
也因為如此原因, 我一開始就定死我自己的薪資調漲幅度, 是否反而不利,
那要怎樣定我自己的薪資調漲幅度會比較好呢?
朋友也跟我說過, 簽四年的確有點久, 看能不能改簽兩年, 然後自己也不要開太高的條件,
這也是另一種折衷的解決方法嗎?
P.S. 之前人資有跟我講過簽約和簽約金方面的事, 公司好像是每滿一到兩年給出部分的簽約金, 而做不滿的部分就沒有簽約金可拿,
但上司沒有跟我談到簽約金的內容及懲罰性逃款部份
     
      
舊 2007-08-23, 09:0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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