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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6
引用:
作者Earstorm
吵嘴就要告對方, 有那麼必要小題大做嗎?

+1

等到你真的要告,你會發現你失去的更多.

浪費時間,浪費精神,浪費體力,浪費金錢,而且還不一定告的成功.
舊 2006-10-08, 03:5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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