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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遭警盤查 林全:按北市府做法
李永得遭警盤查 林全:按北市府做法
中央社中央社 – 2017年3月21日 上午10:13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1日電)行政院長林全今天對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表示,這個問題因台北市政府執行,按照台北市政府目前的做法就好。 李永得日前穿著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買飲料,卻被警察盤查,要求他出示證件。李永得批評,台北市何時變成警察國家,連日來引發討論。 林全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因台北市政府執行,就按照台北市政府目前做法就好。1060321 ----------------------- 說真的 被盤查就是剛好被抽到臨檢 也不是啥大不了的小事 這民代真的在小題大作 有這新聞 大家才知道 他本人有特權心態 |
看他的膚色體型
再加上穿拖鞋 感覺似乎有在跑步 一查果然有... 愛穿Y拖跑的會很習慣穿Y拖到處走 懷習慣... :laugh: |
我是覺得給警察查一下就好了(無關身分)
反應那麼大反而讓人起疑 :ase |
引用:
你有你的自由,他有他的權益... 大法官535解釋文指出,「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這個解釋文不是十幾年前的古董了嗎?
後來也依據這解釋文訂定新的警察盤查法規了 即使憲法位階高於法律 但一個在前一個在後 用那個解釋文為依據不是很奇怪嗎 然後聽說....只是聽說 所以因為這種盤查問題打官司 民眾從來沒有勝訴過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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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作我,我會配合警方盤問,但對方若語氣不客氣(當作嫌犯喝斥等等),我也不會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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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北常常遇到警察臨檢,基本上都很客氣呀,都是拿出身份證件給警察看一下就好 沒有做錯什麼事何必反應這麼大,牽拖什麼警察國家幹嘛,台灣的官員就這麼玻璃心 碰不得約 |
引用:
官大口氣大 到今天還在為了小警察不認識客委會大主委不高興發文呢 影片中警察口氣一直都很好 倒是路人很衝 :stupefy: :stupefy: |
如果在美國, 拒絕盤查會發生甚麼事?
還是台灣的憲法訂得人權超高? 高到可以用'比例原則'亂忽悠? |
引用:
可能因為怕沒面子 老婆踢門都沒事 老公竟然要被盤查 真的待遇差太多了 只好把事情鬧大 (這種主委該不該下台?)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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