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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統神是不是踢到鐵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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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死沒辦法,他隔天只要道歉就沒事,
結果開實況繼續跳針, 其實裡面有幾家當初陪他走過大風大浪都沒有切割了。 這次還是得切。 這就單純他們一家都沒有完整社會化過,哥哥嘲諷罹難者死好,弟弟講這種話。 他的粉絲也是有病,跑去質疑甲方為什麼要切割。 人家花錢找你工商是為了委託你做正向行銷, 沒跟你直接求償只是在粉絲團上寫某實況主 已經算是仁至義盡,結果跑去說要抵制別人。 不過900芯也真夠狠,直接賣統神去跟吳崢互對。 不然其實今早不會那麼慘... |
明明知道是個火坑~
還硬要跳進去~ 現在還要在那邊喊燒 以為甚麼都丟一句"做做效果"就沒事? 自我膨脹過度了... |
引用:
2022??? 這二位還沒METOO |
民法改一改好了.....女生滿16歲可以結婚,好像沒提到能不能修竿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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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雄辯是銀 萬惡銀為首…… |
Q:依據中華民國現行的法律,假如一個人公開地說:「XXX有什麼了不起,我也想XXX。」而這個XXX代表的是一件觸犯法律的事情。這個人這樣公開講,有沒有犯法?犯什麼法?
(Answer by ChatGPT) A:依據中華民國(台灣)現行的法律,單純地表達一個想法或意願,即使這個想法涉及非法的行為,通常來說並不構成犯罪。犯罪通常需要有具體的行動或實際的準備行為才可能構成。然而,如果這個「我也想XXX」的表達涉及到特定的犯罪意圖,並且伴隨著一定程度的行動準備或實際行動,那麼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情況構成不同的罪名。 例如: - 如果「XXX」是指危害他人安全或生命的行為,而此言論被視為威脅他人,可能會構成「恐嚇罪」。 - 如果「XXX」涉及煽動他人進行犯罪行為,可能會被認為是「煽動犯罪」。 - 如果這個言論是公開且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並且意圖煽動不特定多數人從事違法行為,則可能涉及「煽動他人犯罪」等罪名。 不過,僅僅表達一個想法,而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行動,通常不足以構成犯罪。重要的是要看言論是否伴隨著具體的危險行動或是具體的犯罪準備。法律上會考慮言論的內容、上下文、語境、以及可能引起的後果等因素來綜合判斷。 為了得到更精確的解答,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檢查具體的法律條文,因為法律解釋常常需要根據具體案例來進行。 Q:如果XXX指的是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呢? (Answer by ChatGPT) A:在中華民國(台灣)法律體系中,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是一項嚴重犯罪,受到嚴格的懲處。如果有人公開表示想要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害,這種言論可能會觸及幾個潛在的法律問題: 1. **公然煽惑犯罪**:如果這種言論被認為是在煽動或鼓勵他人進行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那麼可能會構成煽惑他人犯罪的行為。 2. **恐嚇**:如果這種言論針對特定的未成年人,並且含有威脅的成分,可能會被視為恐嚇。 3. **猥褻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如果這種言論伴隨著猥褻的行為或有意傳播猥褻物品,可能會構成猥褻行為。 4. **未成年人性剝削**:如果這種言論與實際的未成年人性剝削行為相關,例如製作或傳播兒童色情物品,那麼此行為將構成嚴重犯罪。 僅僅表達一個涉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想法,如果沒有伴隨實際行動或準備行為,可能不會直接構成性侵害犯罪。但是,這種言論可能會引起警方和社會的高度關注,尤其是如果言論被認為存在實際威脅或煽動性質時。警方可能會進行調查,以確定是否有進一步的犯罪準備或行為。 鑑於這是一個敏感且嚴肅的話題,如果遇到相關情況,建議報警或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以確保兒童和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權益得到保護。此外,這類案件的處理通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包括言論的內容、上下文、意圖以及潛在的危害等。 |
現在直播被苗博雅狂電中
他吵架一旦沒辦法把對方拉進跳針領域就輸了 |
統神上門還不被電爽爽
苗在台北市議會 幾乎是沒人敢上門挑戰的說 黑箱市長 逃避監督 蔣萬安在怕什麼?【20240409_市長施政報告 】 https://youtu.be/fhsLnGHvOX0 看到這 果然是裝死最厲害 路人甲能拿到相關資料 北市議員卻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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